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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重光将信翻来覆去地看了很多遍, 再抬起头来, 双眸就像是河底被磨洗得发亮的鹅卵石, 除了顶上头漾着一汪水外, 全然看不出什么感情来:“……你?”
陶闲安静道:“我。”
简明扼要,没有歧义。
孟重光在徐行之面前乖顺温驯,然而一旦离了徐行之,他便肆无忌惮地露出了自己的锋锐爪牙:“你既然都拿走了, 还给我作甚?”
其上所写绝不是小事,薄薄一纸书, 寄托的是一条身家性命,在孟重光看来, 陶闲根本没道理再还回来。
于是, 孟重光合理怀疑道:“你可曾删改过?”
那清秀苍白的人一愣, 脸上马上生出些红晕来,但很快这点红晕便被虚弱的身体击败, 重归了青灰似的病弱之色。
陶闲笨拙地比划着解释:“我,认得一点字,但是不很会写。”
孟重光心里眼里都小得很,只容得下一个徐行之, 自然不很认得温雪尘的笔迹,但同住十三年,他至少知道,陶闲是真不会写字。
刚入蛮荒时,他谨慎又害羞地找到每个人,询问他们各自的名字该怎么写。陆御九耐心地在泥地里一一写给他看,他跟着描了好久。大家谁也不知道他学这个作甚,直到后来,孟重光和曲驰晾晒在外的里衣弄混了,陶闲翻开衣领,露出小小的“孟”和“曲”字,才验明正身。
——每次给大家织绣衣物时,为了区别开来,他都会细心地在衣领内绣上每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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