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握着笔的那几根修长的手指;他的字很好看,潇洒而不潦草,远比沈丛宇那还有点不成字体的强;还有他在解决问题时炯炯有神的眼睛,那种强大而自信的感觉常常让沈丛宇陷进去
这样一想就会出神,然后直到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他才缓过神来,这导致他经常忘了要检查一遍自己的卷子。
事后他不得不安慰自己,以自己的细心程度绝对不可能有笔误,检不检查都是一样的,但是又有点担心自己的名字是不是忘了写。
他很唾弃自己的花痴,他现在的样子简直都快成为常学启平常最喜欢嘲讽的粉红少女心了,明明已经打定主意不要再肖想自己的青梅竹马了,但是却发现实际情况比他之前预想的要严重得多。
而令他更为唾弃自己的是,他每次考试依然会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因此他的自责完全没有起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
于是,两天的考试就在他不断地沉迷和自责中飞快地度过了,当最后一门考试考完的时候,沈丛宇才反应过来自己这这两天脑海里想的东西除了考试,就是裴诩文。
其实我还是觉得作文好难。最后一天考试考完,裴诩文在回家的路上抱怨道。
沈丛宇吸着饮料说:题目这么难,就肯定范围很大,不容易跑题的,只是拿高分难而已。 他习惯在回家路上的一家店里买一杯柠檬红茶或者别的什么果汁饮料,一边走一边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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