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某个路口时,沈既拾从靠背上坐直身子,回身瞄着被甩在身后的路标,对司机说:“不好意思师傅,就在这儿停吧。”
就这么一眼的功夫,车子驶出去百十米,沈既拾下了车,把双手插进大衣口袋里慢慢往回走,在一家眼镜店前停下。
“我弟弟,当年是在今天丢的。就在那,以前是一家书店,我把他扔在二楼自己去看书,被人抱走了。”
温让当时对自己说的话历历在耳。
当时二人在车上,沈既拾顾忌温让触景伤情,没有仔细看,一脚油门匆忙把车开过去。那时他对这个悲剧的故事还是个看客,以局外人的身份,全部的重点都放在保护温让的情绪上。而现在他一个人,以另一种身份回到这个城市,站在这个曾经的书店前,成为了故事中的主角。
这想法在脑海中升腾,带给他古怪微妙的感受。
马路斜对角有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穿过自动门的时候,熄声的黑夜里响起振聋发聩的音乐,两名在前台昏昏欲睡的店员打起精神询问他需要什么,他买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重新回到眼镜店前。
他在店门口的台阶上坐下,呼出一线烟气。时隔十七年,我回到了这里。只是店已经不是书店,我也有了另一个身份。仿佛这之间漫长的十七年都被悉数抹杀了。
烟雾在之间一根根缭绕燃烧,沈既拾看着眼前的马路,思维散得无边无际,他想象着从温让口中听来的画面,当年的自己就是从这里被人抱走,那是个下着大雨的傍晚,自己被抱走的时候哭了么?温让说过,小时候的温良很乖,讨喜又听话,不认生,谁都让抱,应该是没哭,否则多少也会引起一些路人的注意。抱着自己的人大概是往左边跑了,那条路上似乎偏一些。温让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才从楼上下来,发现自己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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