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重本来就是要出门的,而那个人本来是要按门铃的。
千重打开门的时候,那人就伸着一g手指站在自己的面前,如果不是眼神过于冷酷,他就像是在门口站了千年的雕像。
方微蓝也喜欢穿白衣。
与杰尼斯的奢华和凌飞翔的骄傲都不同,方微蓝的白衣上没有任何其他颜色的装饰,让人觉得就算拿球集训的节目介绍,你和他走的那么近,想必也是认识的。但是和沙威队的比赛后,关于他的报道全部变成了空白,他就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他说到这里,苦笑了一下:“就跟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每个人都在用心经营着自己小小的幸福。
就好像寒冷的冬夜里,小心捂着一杯热水,那种感觉就非常幸福。
幸福到底是什么?用金钱、权势还是赫赫的名声都没有办法做出准确的衡量。幸福就是那样一杯热水,从手指一直暖到心底,可以每夜每夜抱着梦想入眠,哪怕一无所有,也会感到心灵的安宁。
千重打断了纷争天使的话,说的很平静。
“我不想回去了。”
“我要见父神,只是想说这句话。既然你不带我去,那么就传达给父神听吧。”
“我不想再在他们的面前消失了,也不想再被人遗忘了。”
“我不想——一个人回忆他们了!如果我们天使是永恒,那么就代表着这种痛也会永恒的存在啊……”
世上自有繁华三千。
自有繁华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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