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熟悉的城门和仿佛仍留着硝烟痕迹的城墙,朱棣感慨非常。
昂首望向城头,进而仰望蓝天。
有雄鹰展翅飞过。
这里是北平,他生活二十年的地方。
从这里开始,他率军北出塞外,抵抗蒙元。举起靖难大旗,得天下。
脚下是属于他的土地,而他的目光却望向更远的地方,大漠的深处,草原的尽头。
深吸一口气,方才平复心中的激动。
此时此刻,朱棣更加坚定了迁都的决心。
雄鹰该翱翔蓝天,骏马当驰骋草原。
江南水乡,金粉之地,不适合他,也不适合他的子孙。
一国之君,当定鼎天下,当守国之门!
朱棣信仰武力,退一步海阔天空,从不存在于他的字典中。
从镇守北平到靖难起兵,如果他退了,哪怕只有半步,也是死无葬身之地。
“瑄儿起来。”
看着一身大红麒麟服的沈瑄,朱棣的喜爱溢于言表。沈瑄和朱高煦,时常让朱棣想起二十年前的自己。
意气风发,肆意飞扬。
从那时起,他便立誓踏平草原。如今他富有天下,实现誓言的日子,并不遥远。
“陛下,可回王府下榻?”
“朕不累。”朱棣没有再上辂,而是改乘战马,“在南边,朕要闷出病来,还是北边好。”
话落,用力一挥马鞭,“瑄儿,随朕跑一场!”
“遵令!”
沈瑄接过亲卫递来的马缰,翻身上马,紧随天子而去。
一身明黄袍服的朱棣在前,绯色麒麟服的沈瑄在后,恰似金龙腾飞,麒麟在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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