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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小憩在同福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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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又将叶迅戏耍了一通,揣着从他那得来的银子,找了一家绸缎庄,要不是亮出银票,就她这身打扮,估计已经被赶出来了。老板认钱不认人,只想着将庄上最好的料子介绍给眼前这个看上去穷酸的雇主。

“你尽给我挑那些花花绿绿打分缎子做什么?我又不是选秀去,我就要你们做一身骑马装,拿纸笔来,我将设计图画下来,你们量了尺寸便照着做就行了。”

等到设计图完成的时候,老板看看图纸,又看看夏天,像是碰到了什么怪物似的。也难怪,这衣服的样式,他还从来没见过呐。“这是什么衣服?”

“骑马装。记住,上身的颜色要棕色的,下身裤子要深色,黑色最佳。我先给你们付定金……这衣服什么时候能做好?”夏天翻看着柜台上的布匹,每一个看得上眼的,颜色都太鲜艳了。太容易暴露存在——不好不好。

一听到定金,老板也不管它饰怪物还是什么了,慌忙迎合着,“今儿动手,明儿就成了。”

“那就快点动手两尺寸,尺码合身,不要太大。快点,”夏天催促着,“我还要找鞋匠做靴子呢。”

于是,四国内,第一件现代骑马装诞生了。

话说,天下第一节有个名为同福的酒楼客栈,应对天下第一楼而建。即使盐价上涨,这里的饭菜的价钱依然没变,因此光顾这里的客人越发的多了。这里的老板是位老者,失明已久,只靠着一身除了视觉以外的感官判别人的身份。这老板姓贾,原是这条街的地主,最后将地变卖给东方氏,便独自守着这座由东方氏新建的酒楼,过余生了。这老板最喜欢拉二胡,天天在酒楼里为客人拉着小曲。曾经一楼还开着的时候,好多无钱进入的人家,都在同福客栈定个座,仰望仰望,也不算奢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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