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
在杀了他那一刻讨厌的人之后,他也有可能会在下下刻给那人开个隆重的葬礼,表示,真可惜,他死了,我其实挺喜欢的他的。←这是率性的那部分。
二皇子闻骜是绝对不会因此而感觉到内疚的,就好像撕坏了一件华美的衣服,可惜一阵,就会有新的衣服代替。←这才是变态的那部分。
闻骜一生唯一的破例就是在他同父异母的六弟身上,他永远讨厌他,却永远不会杀死他,甚至不会允许有别人杀死他。他可以欺负,别人却不可以欺负,闻骜一直觉得这样的神逻辑很能说得通,在正常不过。
“殿下可曾想过六皇子的感受?他有可能一辈子都会憎恨着您,而不知道您在被背后的默默付出。”曾经有心腹这样对闻骜说过。
后来?后来闻骜给那个心腹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葬礼。
闻骜表示,我为什么要让闻欣喜欢我?我讨厌他,他也讨厌我,这样的相处模式刚刚好,至于我背后做出的事情,哈,我只是为了愉悦到自己,而不是为了去讨好别人。
闻骜是个如他名字一样骄傲到不可驯服的人,永远骄傲,永远变态。他不会被任何人绊住他的脚步,他只做让他痛快的事情,他从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他就是那种可以说出“我喜欢你,与你何干”的潇洒款式。
他不想闻欣死,所以派人暗中保护,闻欣不死他就会高兴,这和要告诉闻欣有个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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