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不大,愈合后,平时衣服遮掩着很难看得出来。
而且杨轶就这么一次枪伤,毕竟他也是人,不是电视里的神,若是真的中弹多次,他即便每次都能侥幸不死,这个身体也是千疮百孔,不可能还能在战狼这样高强度作战的特种部队里继续服役下去。
那些疤痕,还是因为当兵鲁莽的时候,根本不会在意这些,止住血,随便包扎一下就好,至于什么能够消除疤痕的药膏,在他们那是不存在的。
男子汉大丈夫,身上没点伤疤怎么行?
但这些伤疤,在墨鹤年看来,很像他小时候在宝北街头见过的那些帮派人士,更何况,杨轶五大三粗的,也符合打手的设定。
杨轶只能耐心地跟老爷子解释:“伯父,我以前是当兵的。”
当兵的?墨鹤年恍然大悟,也不知道为啥松了一口气,这会儿,看着杨轶身上的伤疤倒是顺眼许多。
但嘴上他还是不服气地说道:“哼,当兵的,我以前在宝岛,还服过兵役,有什么稀奇?这年头没有什么战争,你们这些小兵小将,也不知道枪拿不拿得起来,弄一身伤疤糊弄谁?”
墨鹤年说的应该是他年轻时候,宝岛还没回归。
不过,老爷子这么说,杨轶有点不乐意了。而且,他也是想着找个借口起来,跪在地上不舒服呐!
所以,只见杨轶猛地从地上蹦起来,吓了墨鹤年一跳,但他却是恭恭敬敬地并腿,敬了个军礼,大声喊道:“中华XXXX国,原西南军区直属战狼特种大队杨轶,向长官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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