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我在伦敦的什么地方。你最好跟我见面——不然的话,我要叫你吃不了兜着走。先生,自从你离开彭杰,什么值得注意的事也没发生。板球赛似乎完了。有些大树开始掉叶子了,掉得非常早。博雷尼乌斯先生跟你讲过某些姑娘的事吗?我忍不住撒过野,这是某些男人的天性,可你不该把我当作一条狗那样来对待。在你来以前,想要个姑娘是很自然的事,你不能违反人的天性。博雷尼乌斯先生是通过新开的圣餐仪式学习班,才发现姑娘们的事的,他刚刚跟我谈过话。我从来也没像那样进过绅士的房间。你是不是因为大清早就被吵醒而对我烦透了呢?先生,那是你的过错,你把脑袋压在我身上了。我有活儿要干,我是德拉姆先生的仆人,不是你的。我不是你的仆人,我不愿意被当作你的仆人来对待。我不在乎把这个想法公诸于世。我只尊重那些该尊重的人。也就是说,那些地地道道的绅士。西姆科克斯说:“霍尔先生说过,安排他当大约第八名击球手。”我安排你当了第五名。可我是队长呀,你没有权利由于这个缘故就不公正地对待我。又及:我还知道一些事。尊重你的阿·斯卡德
最后的附言引人注目,然而莫瑞斯能够从整体上来焦急地考虑此信。关于他本人和克莱夫,仆人当中显然流传着声名狼藉的闲话。然而,事至如今又能怎样呢?就算他们在蓝屋或羊齿丛之间的行为被人窥视,引起了误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担心的是目前的事。斯卡德为什么偏偏提及这些流言蜚语?他安的是什么心?他为什么洋洋洒洒抛出这一大篇,有些词句是令人不快的,很多是傻话,还有几句比较亲切。读着这封信的时候,莫瑞斯觉得它像是一块腐肉,他必须把它赶紧交给律师。然而,及至他将信撂下,点燃烟斗,却认为这像是他本人也会写的信。昏头昏脑吗?昏头昏脑又怎么了?倘若是这样的话,也是符合他自己的行为准则的呀!他不稀罕这样一封信,他不清楚对方写此信的意图——也许有半打意图——然而他不愿意冷淡苛酷地对待它,犹如克莱夫在《会饮篇》原著这件事上对待他那样。克莱夫振振有词:“上面是这么写的,请你记在心里。”他写了回信:“阿·斯。行。星期二下午五点钟在大英博物馆门口跟我会面。博物馆是个巨大的建筑物,谁都会告诉你是哪一座。莫.C.霍。”他觉得这么写最好。他们两个人都是被排斥在社会之外的人。要是争吵起来,最好也别惹世人注意。至于选这个地点来会见,因为不大可能在此撞见与他相识的人。可怜的大英博物馆,既庄严又纯洁!年轻人微笑了,脸上浮现出顽皮、幸福的神色。这微笑还有个原因:想到了克莱夫归根到底并未能完全不受毁谤。尽管这张脸现在绷起来了,露出没那么愉快的皱纹,却足以证明他是个强壮的运动员,丝毫没有受到损伤,终于摆脱了一年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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