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来谋取利益。
如此推判下来,第一起炸弹案的A犯人应该只是单纯的挟怨恐吓,而第二起下毒案的B犯人则是有规划性要取段琅性命。但A犯人却在B犯人计划犯案前,抢先一步犯案,所以意外替他顶罪。
只是三个小时时间就看穿整件案情,姬木不免佩服自己是天才;待在RF里这么久,经历过一场又一场精心安排的杀人计划,身为杀手的他当然很了解犯罪者的逻辑思考与心态。
他敢说B犯人一定会在短时间内在犯案,而且手段会更残忍高明;这也是他为何突然对案子产生兴趣。
不过看着报纸里错误推理,姬木又啧声摇摇头。
因为看来依台湾警方的办事能力,要找出犯人还需要一段时间﹒﹒﹒﹒﹒﹒
但姬木可没这么好心透露出任何内情给警方知道;太早将犯人找出,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
在警察找出犯人这段期间,姬木打算先将自己的局布署好,等犯人浮出台面后,再连同段琅一并作掉。
而目前当务之急是找出逼迫宋沐雨走上自杀一路的间谍案所有资料与证据;姬木认为应该是收在段琅的办公室里;但若想自由进出,就必须获得他的信任才行。
至于要怎样才能获得段琅的信任,老实说,姬木可没打算放下尊严去讨好他,所以现在就等待段琅主动来接近自己;他对自己的魅力一向很有自信。
「姬木,这是段先生晚上六点餐会的餐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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