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容觉得这个人在小说里肯定是主角,长得好看,写得不错,嫁得又好。但人各有志,她得回去加班了。
谢想容回到办公室里,把白殇殇送的限量款酒神包挂到咸鱼上卖掉。她给白殇殇买的包,价格也差不多2万人民币,她急需回血。出门在外得有行头,只是她看待自己的名包,跟电工看的工具箱是一样的,必不可少,多了也没意思。新款包包哪有钱实用。
刚把手机放下,烈火哥就敲门进来:“夜醉现在是你在联系吗?她是我们作家经济部的作者。”
谢想容突然觉得白殇殇的话是有道理的。做一个爱情骗子,她这辈子只要搞定徐静之就可以了。不像她,她始终要面对层出不穷的傻逼同事。
“她说她既没有被邀请来参加笔会,开站又没有人找她。”现在她帮夜醉做了新书,成绩不错 ,烈火哥就跳出来宣布主权。
“对不起对不起……确实是我疏忽了。我知道这本书是你策划的,如果她得了冠亚季军,我肯定不会来动你的奖金提成。只是她确确实实是我们作家经济部的作者,我这边打算给她推版权,可不可以让我来与她对接……”烈火哥的样子很诚恳。
谢想容盯了他一会儿,让步了
烈火哥是她勉强不讨厌的男人。他是个任劳任怨的山东大汉,经常帮大开间里的小姑娘们换桶装饮用水,没有一点当领导的架子。他的部门不论编辑和作者都从不作妖,按时把稿子给到她,然后随便她怎么排榜,平静得几乎没有存在感——总之,完美地完成自己手上的工作,不给旁人找麻烦。虽然有时候他会穿着有汗臭味的篮球T恤来上班,让她恨不能把他当场撕碎,不过,没有人十全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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