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并不害怕。
毕竟有事可以找警察。
他走啊走,一路见到了很多人,很多东西,这天中午,他来到了繁华的市中心。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店铺,人们买东西都不付钱——他们的手上都带着一只上面会显示编码的手表,让人用机器一扫,钱就付出去了。
当然,他手上的钱也能花,他用精神病院的医生给他的钱,买了食物。
下午,他看到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穿着破破烂烂的裤子,在街边弹琴,用帽子跟人乞讨。
他就上去,问这个少年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工作,要在这里的乞讨。
那个少年无语地看着张幸:“大叔,我这是在追求梦想!”
追求梦想?张幸愣了。
“而且我还在读书好不好!我这个年纪怎么可能去工作,谁会雇佣童工啊!”那少年又道:“今天是周末,我才有空出来当流浪艺人的!”
原来,人家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流浪艺人,破洞的裤子是时髦……
原来,这样个子跟他一样高的少年,是不能去工作的,是童工……
张幸目瞪口呆。
书店的老板看到这里,却轻笑出声,笑着笑着,又哭了。
他曾经有个儿子,那年也是十五六岁,这孩子总觉得天大地大自己最大,还有很多想法,喜欢偷溜出去看戏。
最后……这孩子死了。
他都不知道这孩子是被谁杀死的。
自己的儿子,如果也能生活在那样一个年代,过得那么肆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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