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都会弹贝斯,贝斯手好些还是吉他手转行,可能是类似乐器之间,一理通百理通。
第119章 算是报仇?
行星乐队的四个成员性格各异。
主唱詹姆斯看似鲁莽冲动,可心中有底线和原则,还有自己的一套行事逻辑。
通常情况下,他很少主动惹事,可遇到事也不会怕事,舞台上哪怕情况糟糕到了极点,也会坚持演到结束;
吉他手兰斯早熟又精明,虽然矫情、作逼、小公举。但他自身有本事、也有才华,只要不出大问题,始终能Hold住场面,掌控事态发展;
鼓手鲍德温成熟稳重,经历的事情多,看事情透彻,是团队中最稳的一环。
只有贝斯手西奥……
其实,他本质是个没长大的小孩。
这孩子的人生充满了一种偶然性。
他最初玩摇滚并不是爱音乐,而是为了装逼。
想想,多酷炫啊!
给自己搞个莫西干头,抱着把吉他(那会儿还没改行),浑身挂满金属饰品,再给鼻子、耳朵钻几个眼,挂上环,来个烟熏妆,画得像鬼一样,穿着紧身的皮衣皮裤,走在大街上人人侧目。自我感觉良好,出尽风头!
之后玩着玩着,才慢慢入了门。
刚好因为家里有个废旧车库,就被鲍德温带着人找过来,加入了乐队。虽然因为吉他手有兰斯了,自己只能改行去弹贝斯,但也无所谓,关键是要酷!
乐队早期,四个人想法也不一样。
鲍德温想成为真正专业的音乐人,职业的鼓手;兰斯完全是精英思维,要搞就必须最好,要出名、要有钱、要成为英国第一好的乐队;詹姆斯没想那么多,就是赚够能养活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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