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蔬菜和肉,几天买一次鸡蛋,没有新鲜牛奶喝了,自己家也不做面包,都是从面包店现买。
简偶尔会外出逛街。要是汤姆需要离开法院办事,他总是很快办完公事,就能早一点回家了。
简对自己的小家十分满意,觉得布置的太合乎她的心意了,就连新换的窗帘的布料和花纹也是她喜欢的颜色和花纹。
结婚前几天,妈妈悄悄的跟她说了,结婚后要跟丈夫做的事情,简之前只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但不知道所以然,脸红红的听了一大通。
结婚当晚,实际上他俩并没有睡在同一个房间里,直到到了伦敦,到了自己的“家”。
咳,床上做的事情,好像没有那么可怕,也好像没有那么好。
总之,一切都是新鲜的,一切也都是混乱的。
*
她把已经写完的几部小说都带来了伦敦。
白天,在属于自己的书房里继续修改书稿。
自己是这个家的主妇,因此可以要求女仆在她在书房里的时候,不要进来做事。她可以完全不受打扰的在书房里待上整整一个上午,或者一个下午,直到汤姆回来吃饭。
法院下午6点下班,回家正好是吃正餐的时间。家里人少,菜色不多,开销也不大,简不用做家务,但得学着记账,每天用了多少钱,她这个家庭主妇得知道的清清楚楚。
他俩白天很少会见面,于是总是在餐桌上说事情,汤姆今天遇到了什么有趣的人或事情,简在家里待着还是出去逛街了。简觉得记账也挺有意思,她可以了解到伦敦的物价,用以对比伦敦与斯蒂文顿的物价的巨大差别,这些生活细节都是很好的。
*
他们没有出去度蜜月,主要原因当然是经济问题,因此汤姆总觉得好像亏欠了简。他们还在新婚期,汤姆对简百依百顺,她说什么他都不会反对。
简也沉浸在新婚的喜悦中,写给凯茜的信里都好像从信纸上冒出了粉红泡泡。她对凯茜说汤姆是多么的温柔,并且没有失去他对一些荒唐的事情的讥讽和嘲弄,他们在这些方面高度统一,对很多事情的看法一致,就有说不完的话。
还说爱丽丝每个周末都来跟她消磨一整天的时间,她们很快乐。爱丽丝还带她去他们的打字机公司参观来着。简看到公司办公室外面墙壁上的铜字“奥斯汀”这个词,简直得意得不得了:这是他们家的公司!
她并不歧视商人,奥斯汀家的先祖就是商人,所以亨利现在成为商人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家肯定有善于经商的血统,钱能带来的好处,她知道的很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评论区有读者指出,我是不是把女主的才华夸张了,文案列举的名家是不是显得女主太玛丽苏了,我的答复是:不!
有人狂批简·奥斯汀格局小,只描写乡村士绅阶层那么一点儿情感与邻里的破事,也有人认为,简·奥斯汀可以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是英格兰的瑰宝作家。我自认人设与事业线可能会有古早风,但爱丽丝要成为生前就被人称颂的大作家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简·奥斯汀(1775-1817),爱丽丝·奥斯汀(1789)。
玛丽·雪莱(1797,1818年发表《弗兰肯斯坦》)、巴尔扎克(1799,1829年发表《朱安党人》)、雨果(1802,1822年发表《颂歌集》)、大仲马(1802,1829年上演《亨利第三及其宫廷》)、乔治·桑(1804,1832年发表《安蒂亚娜》)、爱伦·坡(1809,1827年出版《帖木儿及其他诗》)、柯南·道尔(1859,1887年发表《血字的研究》)、洛夫克拉夫特(1890,1917年发表《坟》)。
以上所有作家全都出生在本文时间线(1795年)之后,全都生活在奥斯汀时代同期或之后,全都成名在奥斯汀时代同期或之后,视一位19世纪初期就成名的年轻女作家为楷模与偶像,有问题?
第34章 新贵之路
不过她对打字机还是那个态度, 认为会破坏书写的乐趣。她觉得那些文字从她的笔尖流淌出来,是一种享受, 这是机器无法带给她的享受。但她一点也不介意别人很快就爱上打字机, 并且希望打字机卖得越多越好。
“这是不是说,我们家就要变得有钱了?”简笑眯眯的抱着爱丽丝。
“大概是吧。可能还买不了什么庄园,但能让你在伦敦过得更舒服一点, 想要去哪儿玩的话,也可以说走就走。”
“那可真好!”要说对钱财的观感,她比凯茜更敏锐,凯茜的性子更居家,简则更有观察力, 她总是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实乔治牧师不很喜欢汤姆,因为勒弗罗伊太太隐晦的提过, 年轻的勒弗罗伊可是在伦敦有着不怎么好的名声。
爱丽丝其实并不知道简到底是真的能发现汤姆的善良本质, 还是纯粹被他的脸蛋和能说会道的嘴吸引了。他们有些地方很相似,但有些地方又截然不同。
或许,相似之处能让他们有共同语言,但不同的地方才是使得他们互相吸引的特质吧。
到了9月初, “胡椒博士”开放了第三次预定,这次发售了150台。
打字机在英格兰中部及南部成了风靡一时的时髦物品。人们发现这台机器确实好用,能够快速打印出清晰的文字,在文件处理上有奇效, 还是一件很好的装饰品。也有不少人认为,打字机器使得写一手美观的字不再是必要条件, 长此以往,年轻人将越来越依赖机器,而越来越不愿意脚踏实地好好练出一手好字。
报纸上分成两拨,讨论这个现象级的“新发明”,一方认为新技术标志着新时代的到来,进步是无可避免的,不承认进步就是阻挡进步,会被当成尘埃,扫进历史的角落里;一方认为时代的进步不能以丧失良好的修养和优雅为代价,一个绅士必须具有的优秀特质之一就是一笔好字。
实际上,这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上层人士对知识的普及的恐惧:他们已经不再是这个世界上能够读写的一小群人,他们曾经可以决定不识字的普通民众能够了解到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但现在印刷机使得书籍变得更为普及和廉价,普通群众获得知识的途径变得更多了,接受教育也成了一件普遍的事情,打字机又使得这些人不必花费很多时间去练字。这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人凭借自身的聪颖和努力,提升阶层。这些人中肯定会有一些人威胁到他们的地位和权威。
已经有人敏锐的发现,打字机的便捷在需要处理大量文件的政府部门和银行、法院具有广大的前景,但打字机现在的价格还是太贵了,要是价格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