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表达尽可能多的意思,写字写到手发酸这个情况, 就是他年幼开蒙的时候都没有出现过——毕竟方家是以武立身, 他虽也读书, 但相比之下, 他还是在武上面更为在行, 耗的工夫也更多。
“这么吓人——后来呢?”莹月惊呼着,呼完又侧过脸追着他问。
方寒霄:……
被她清澈专注的眼神看着, 他默默提起微酸的手腕又写。
他们这是在聊他在扬州府时经历的事, 莹月原来只是想找个话题多和他说两句话儿, 但找的这个话题意外地很吸引人, 她不觉听进去了, 得空就求恳着他要下文。
方寒霄为此觉得自己像个茶馆里的说书先生。但是呢, 他也没什么不乐意的。
大约是这个听众太捧场的缘故。
莹月不白听他的, 给他端茶倒水, 捏肩捶腰,还很能吹捧他,一天得夸他七八遍“厉害”,望着他的眼神也变得崇拜,方寒霄没解读错的话,还有那么点小倾慕。
这也太能讨人喜欢了。
方寒霄因此甚至有点不太敢来新房——他毕竟揣着秘密,恐怕自己色令智昏,但是,他又舍不得不来,每天腿脚不受控制,自动就走过来了。
家里藏着这么一颗糖,就算暂时不能吃,闻一闻甜味也是好的。
就在这时候,二房方寒诚定下的婚期到了。
府里空前忙碌起来,但这忙碌里,并没有多少喜气。
下人们都知道这门婚事是方伯爷的一意孤行,洪夫人及方寒诚本人都深为反对,只是拗不过方伯爷这个家主才不得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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