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比她丰富。
坦白说,她懂人情世故,也明白左右逢源才能招财广进,但或许是她看多了世态炎凉,便更加想要抽身事外,所以,有时候便不太喜欢曾佑的风格。
回到手头的工作,给单凛设计衣服并不难,他的脸和身体,她都不用刻意回想,头脑中就能自动自发地勾勒出他身上每一个细节。
可她有一个秘密,梵戈并不是第一个她想要为之设计男装的男人。
她曾无数次想着如果模特是单凛,她该会为他设计出一套怎样的衣服。以前,能力有限,每一次设计都觉得不满意,现在,她能很快为他设计的一套衣服,甚至会因为想法太多,而无法控制自己亢奋的情绪。
宋颂摇了摇头,强行摆脱自己不合实际的幻想,笔下的黑丝绒西装已有轮廓,没有过多花纹,有一股子克制的美感,和他冷傲的气质相配,天衣无缝。
比起现在的电脑设计,她还是偏爱手稿。
人味和人情味,都能让一件衣服变得更有魅力。
宋颂将手稿稍作修饰,自我肯定了一番,现在还来得及发给他。
她很快找来庄海生的电话,毫不犹豫打了过去,那头也很快接起:“您好,哪位?”
“宋颂。庄总,单总的联系方式方便给我吗,我的稿子设计好了。”
“这么快?”那头庄海生惊讶道,“这才一天。”
宋颂解释道:“您不用怀疑,这个方案我是百分之百的用心,这个跟时间长短没关系,时间拖得长了,出来的作品未必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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