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塞北,对你们中州这些事不了解,都是只言片语有所耳闻,原来这里边还有这么些弯弯道道。这么说,李闲素是为了那天下第一凶琴去的了?”
胖子咂了一下嘴,回味一番烈酒,抄起酒坛,道:“那还用说,喝酒喝酒!”
一桌人又开始酒肉起来,沈南昭收回神思,转头看了一眼白殷,见他正小口喝茶,神情散漫,似乎对此不以为意,小声道:“听见他们刚才说的了吗?”
白殷点头:“当然听见了。”
沈南昭思索道:“不科学啊,这个李闲素,我看她明明很喜欢李清辞嘛,就是表达方式上有点……暴力。”
话落饭菜齐齐端了上来,摆了满满一桌子,眼花缭乱香气四溢,有几桌人看这阵仗,都小声私语起来,大抵又在猜测这是哪家的败家子儿。
旁边刚才说话的那一桌也不由得斜斜看了一眼,又不动声色地转回饭桌。
“哎呀可算上来了,饿死啦。”沈南昭拾筷子开吃。
白殷也跟着狼吞虎咽。
众人一片唏嘘,看看这吃相,哪里是富贵人家,分明就是发了横财的饿死鬼。
若是换做以前,白殷绝不会这么吃饭,一定是经过一道道繁琐的流程,然后优雅地拿起玉箸,仪态万千从容有度地细嚼慢咽。
自从有了沈南昭,什么狗屁优雅风度,通通抛之脑后。
人生得意须尽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才是真理。
一阵风卷残云,两人吃得溜圆,一腆一腆地走出了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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