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去的。
不过在走到半山腰的时候,许明知自行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下,神色认真的开始看书。
程锦玥窘了窘,红着脸不自在的小跑步去了树林深处。
片刻后,程锦玥望着倒在她面前的一头野鹿,颇为无奈的拍了拍脑袋。
她明明已经小心翼翼的收敛了又收敛,怎么还是来了这么一头好东西?
“那个,夫君……”拖着野鹿来到许明知的面前,程锦玥着实不知道该从何解释。
“余家的喜宴是在明日吧?先送去余家。如果余家不收,给王旭送去。”没有询问野鹿从何而来,许明知面不改色的站起身,说道。
“王旭?”一起在食味轩吃过饭,程锦玥当然知道王旭家里肯定不差银子。不过之前许明知没有说过要往王家送,此刻突然说起王旭,着实让程锦玥意外。
“王家也住西风巷,距离余家不远。”因为是同窗,许明知没想过要跟王家有银钱方面的瓜葛,所以才会在一开始的时候选定了余家。而这次会往王家送,原因很简单,野鹿实属稀罕物,比野猪更受大户人家的青睐。
不过在送往王家之前,许明知首当其冲还是考虑余家,毕竟余管事之前代为传过话,有野味就往余家送。他们既然应下了,就必须说到做到。
“好。那先去余家。”要还是野兔和野鸡一类,程锦玥是不会考虑余家的。毕竟他们这几天送去余家的野味比较多,余家近期肯定不缺野味吃了。但谁让她这次抓到的是野鹿呢?想来余家老爷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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