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么糊里糊涂的穿进了这部书里,为了活下去,这几年他也适应了自己的角色。根据书里的指示,把还是一颗蛋的毛团找到,本来是想当宠物养着,就作为今后的金手指用。没想到这种生物第一眼见了的生物都被当成了娘亲,赫连瑾教了毛团无数次才给掰正了,不许叫娘,你娘跟着别人私奔了,以后咱爷俩相依为命了,不知不觉中,赫连瑾就成了爹了。
毛团就是一只吃货,一只无所不能什么都能吃掉的吃货!名字十分高大上,吞天混沌兽,一只死了下一代才自动衍育而出,别问他怎么繁育的,因为他也不知道。总之三界就只有这么一只,很牛逼就对了,然而现在,这货就知道吃!
想到这里赫连瑾叹气,发誓以后再也不捡东西了,宠物还好说,顶多吃你点东西,人的话……赫连瑾赶紧用灵识扫了一圈周围,想起那人眉间的那朵漂亮的火焰云纹,顿时甩头,脑洞打住,意淫也要挑对象,那个煞星万一追上来就惨了。
众人见赫连瑾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说话,把自己的宠物喂饱了,拿出一颗下品灵石,抱起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宠物扬长而去,顿时心思各异。那个小胡子见赫连瑾走了,也结了账,有几个有心思的,看见小胡子后,也纷纷效仿,跟了出去。
赫连瑾察觉到身后的情况,无奈的摇头,他不想惹麻烦的,他只想做一个安静咸鸭蛋,闲的要命,富的流油。可为什么都要来找麻烦?这就是主角光环带来的副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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