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林晓的想法是,如果郎书志真的有意,那他自己努力努力,她和柔柔在旁边没事儿敲敲边鼓,这件事儿过段日子找个时间挑破,也就成了。
可惜,有些事儿偏偏不如人愿。
这件事儿说起来还有点儿扯,事情的发展很是离奇。
当初林晓买鱼的那个小贩三不五时的来村里卖鱼,他可不知道林晓搬家了,还继续找到沈家,结果开门的是艳红,这一下就闹出岔子了。
“咦,大姐你怎么在这?”要说小贩认识艳红也是偶然。当年他在外面做学徒,后来那师傅犯事儿被抓了,他们这些学徒没地方去,就相约各自回家。回家之前几个年轻的小学徒一想,啧,来这外乡学了几年本事也没学成,年纪也不小了,自认为年纪一把的处|男们相约是开荤。
当时几个小学徒去的店儿比较大,奈何价钱也高。这小贩也是个抠门的,最后就选了一个年纪大的,也就是艳红了。
人生第一次吗,记忆就格外清楚。
没想到艳红竟然也认识这小贩,“你怎么在这呢?”她本就是干这行的出身,又认识小贩,一来二去两人就勾搭上了。
得,艳红搬来黑熊岭不到半个月,这不就出事儿了。
说起来还挺戏剧的,艳红约了那小贩也不敢明着来,就把人约到后院柴火垛。这艳红本就不是正经女人。顿时说什么的都有。好多人觉得沈志强不地道,直幸灾乐祸。还有人大骂艳红臭不要脸。就差直接砸臭**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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