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佚明一愣。他脸上的笑容敛去了几分,眉毛也拧在了一起。他看了黎景一会儿,问道:“小景,酒吧鱼龙混杂,你去酒吧做驻唱很危险。”
不知怎地,黎景忽然觉得心一凉。他何尝不知道酒吧鱼龙混杂,可这么多年,他都是这样过来的。他自认为能够保护好自己不受伤害。曾经他能做,如今成了姜佚明的恋人,难道就不能做了吗?
于是,他生硬地说:“可我只会做驻唱。”
姜佚明见他情绪陡然冷下来,便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劝道:“什么都可以慢慢学。以前你疲于生活,没有时间学习新的东西。但现在你有了我,你不需要为了生计工作,而是可以选择你喜欢的事情。”
怔愣地看着姜佚明。
他喜欢的事情?
他喜欢弹吉他,喜欢唱歌,但他很确定,自己不喜欢在酒吧里唱歌弹琴。
事实上,这么多年过去,黎景习惯了酒吧的嘈杂混乱,却始终喜欢不上这里。
他不喜欢刺目耀眼的光束灯,不喜欢踩底捧高勾心斗角的同事,不喜欢扑鼻的酒味儿烟味儿,更不喜欢部分顾客抛出的冒昧问题和那一道道揶揄的目光。
可自顾自地弹琴唱歌赚不到钱。就算他不再需要为生计操劳,他也需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这一刻,黎景觉得自己好没用。就算现在姜佚明为他提供了如此优越的物质条件,他仍旧像个废物,连自己能做什么、想做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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