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使用钢笔之类的东西。毛笔字,是再也没碰过了。
她羡慕那些能挥毫泼墨的人,尤其是能写出肆意洒脱毛笔字的人。
可限于经济条件和时间,终究还是将这一羡慕深埋在心底。
阿珍看林微连呼吸都小心翼翼,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家丈夫,眼里了然,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直到老者将两张签好字盖上印章的合约递给林微的时候,阿珍才指着林微,开口打趣道:“你一写字不当紧,这小姑娘都快把你当成古代书法大家来崇拜了。那么,大家可愿意将平时所作送给小姑娘两张以作临摹?”
“夫人如此肯定我的作品,当然却之不恭。”
说着,又进了屋子。
林微拿着毛笔,看了看阿珍,又看了看老者的背影,怎么都下不了手去签自己的名字。
她、她不敢啊!
虽然临摹过几天毛笔字,但她用毛笔跟用钢笔的姿势一模一样,写出去的字儿也就是横平竖直了一些,那些所谓风骨之类的东西统统都没有。真要是写了自己的名字在上面,估计就好比一朵刚开的昙花里钻进去了一只黑头苍蝇一样……
忍不住看了孙芳一眼,孙芳骇了一跳,连连摆手。
看她也没用,她也不会的好么?
“写吧,人总要从第一笔的不会写,才能到后面的流畅肆意。”阿珍看出林微的想法,摆摆手,笑道,“你就当是一个对比,如此才能知耻而后勇。”
当年,她的字也不好看,若不是跟他做了对比,她还不想承认自己不如他。如今,她的字,也有了自己的风骨。只是,不管怎么看,都带了自家丈夫的点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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