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骑士团作为一层平民最崇拜的存在,其原因有二:
一、他们最接近皇室,能与心中的神踩上同一块土地,呼吸同一片空气,都是莫上的殊荣;
二、他们福利良多。最优渥的薪水、最好看的制服以级最高的地位。任何大型活动上,只要军区领头们被召唤上三层参加,骑士团团长的站位肯定比at1的将军还要靠前。
眾平民不懂觉醒等级、不看体魄强健以及精神力高低,对他们而言,站得越靠前代表越受喜爱。就好比庆功宴会时,最受上司喜爱、业绩名列前茅的人,肯定是坐得离上司越近一个道理。
也因此,当戈弗雷觉醒并且加入皇家骑士团后,全家人陷入衝顶的狂喜之中,戈爸戈妈看着通讯中报喜的大儿子痛哭流涕:「我们总算熬出头了。未来这个家就靠你了!」
「没问题。」戈弗雷嘴角勾起一个勉强且苦涩的笑容,但谁都没发现。
因为镜头正在被移动,一阵模糊晃荡的天旋地转后,一位躺在床上的男孩映入眼帘。
他的模样与戈弗雷有八分像,只是身形较为细小、瘦弱得多,四肢萎缩纠结在一块,彷彿从婴孩时期骨头就被打碎了并用布缠起来,限制生长,只有主躯干得以正常发育。
「宝宝你看,是哥哥,跟哥哥打招呼。」
戈弗雷抬起手朝弟弟挥了挥,可对方却彷若看见可怕生物,双嘴角一弯,脸一皱,当下便哭了起来:「哇──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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