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以为,纳兰鸿兹和那叫夜锦的纥兰王爷,两个人都是疯子。一个觉得,当个君王实在是没什么好处,除了每日令人头痛的政务,就还是政务。一副恨不得此刻就甩手不干走人的模样。另一个呢,本是皇族贵胄,名正言顺的继位者,去将偏偏将自已的皇座拱手送给一个只认识了不到两天的人。
当纳兰鸿兹跟我说的时候,我真是不敢相信。这位叫夜啊还是锦啊的王爷,也委实太过荒唐了吧?只是认识了两天,两天而已。连熟悉都谈不上,充其量只能算是相识,便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王座送上?!
我先前一直认为,纳兰鸿兹有些疯狂。现在看起来,这位夜锦王爷犹胜之,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说起两人相识的过程,纳兰鸿兹还很是感慨。直言道:“夜锦这家伙还真是有身能耐,我用尽了十二分的功力,硬是没伤到他分毫。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的武功到底有多高。”
“听你说,他把皇位让给了你,那纥兰的王族和大臣们答应吗?”接受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当王上,一般来说,很是不容易。
纳兰鸿兹笑了笑,说道:“那倒也不会。”
“为什么?”
他笑的越发神秘,我更加的不解了。
听他的意思,他是把夜锦当成了猎物下手的时候,跟他认识的。继而两个人不打不成交,成了朋友。
我看那夜锦,眼利如鹰,应该是个精明厉害之人。这样的他,不会想不到让一个陌生的人代他掌政,会招来皇族和朝工大臣们的强烈的反对。为什么,他还仍旧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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