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了个情,这才把它救下来。
然后格林这样被我养着,跟我一起一年多,它额头上这个凹进去的地方,是有次跟猎狗打架,被猎狗咬的伤痕,那个时候它才三个月大,但是就是死也不肯求饶。”
祯金伸出手摸了摸格林额头上那个凹痕,语间充满了怜惜之意。
萧乐看此时眼前的祯金,流露出的真情实感,倒不像是之前那个狡猾的人了。
也大概有些明白,为什么祯金带人劫掠村庄,从来不下格杀的命令,原来这个人心中也是有柔软的地方的。
“后来我快十五岁的时候,可汗跟我说,狼如果失掉了它的野性,一辈子与人为伴,那与狗无异,还不如一刀杀了它痛快。
狼天生就是自由的,是崇高的,于是在我十五岁那年,可汗就带着我,就把格林放归了草原,让它去寻找它的同类。直到今天,没想到它当了狼群里的头狼,能认出我,还救了我,若不是它额间的这个凹痕,我都认不出它了。”
“想不到狼竟也如此通人性,懂得知恩图报吗?”
想起今晚刚刚从生死线上走了一遭,自己的命都是面前的格林救回来的,萧乐不由得唏嘘感慨。
以前她对于狼的印象仅仅停留在书本上,而且都是一些贬义词,什么‘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等。而今日,却刷新了她对于这种动物的看法。
还想与祯金讨论一下,偏过头去看时,却发现对方已经趴在格林身上睡着了。想想今日确实是惊心动魄的一天了,如不是阵营对立的话,二人其实也能够成为好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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