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诗会的是一位刘姓同窗,他十分阔绰地为这场诗会准备了几样彩头。
韩松依稀有点印象,这位刘姓同窗曾经和韩宏庆有过一段交集。
二人形影不离,好得跟什么似的,只是不知后来怎么的,两人突然又闹翻了。
韩松不欲与此人结交,便也无心争夺那些个彩头。
祁高驰见韩松神情淡淡地一人坐着,走回来戳了戳他:“刘兄准备的彩头可真精致,什么玉佩折扇镇纸砚台一看就是好东西。”
“尤其是那枚玉佩,上头的小雀刻得栩栩如生,跟活了似的,可爱得紧。”
“小雀?”韩松心神一动。
祁高驰点头:“
刘兄说那枚玉佩原本是买给他幼弟的,正好今儿办了诗会,索性拿出来做彩头。”
韩松并不关心刘兄如何,只问:“很可爱?”
祁高驰先是不明所以,不过很快懂了:“是榆哥儿?”
韩松起身上前,以行动作出回应。
祁高驰不禁扶额:“嘴上说着要我不可对榆哥儿太过娇纵,结果最最娇纵榆哥儿的还得是你韩松!”
狠狠腹诽了好友一番,快步跟上去。
参加诗会的学生少说也有五六十人,经过数场激烈的竞争角逐,那枚刻有雀儿的玉佩花落韩松家。
刘兄朗声笑着,将玉佩交到韩松手中:“不愧是先生的得意学生,我等自愧不如啊。”
众人直勾勾盯着玉佩,既心酸又眼红。
心酸自己技不如人,眼红韩松得了最贵的彩头。
韩松对周遭的视线视若无睹,或者说早已免疫,将玉佩置于衣袖的内袋中:“时辰不早了,韩某先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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