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及明以降,犬儒横行。
不过,明代的读书人,跟宋代读书人却有一点很大的不同虽然思想上也弯了脊梁,盲目地信奉朱程理学为圭臬。但在身体上,却十分地好斗,而且还是非常喜欢武斗的那种。
这事儿说起来,当然也是有历史传统的。
当年丧权辱国的土木堡事变后,愤怒的大明臣工,便在皇城左顺门那里,将祸首王振的三个同党一顿海扁,全都打成了孤魂野鬼。
因为行凶者是为泄国恨,故而朝廷便将所有臣工全都无罪释放。如此一来,读书人痛恨小人,甚至擅自殴杀的风气,也被承袭了下来。
这样的风气,对此时的何瑾来说,当然很不利——因为,他真的不能还手啊!
他不过衙门的一员小吏,根本算不上士林中人,身份上无法同秀才比。而这些所谓的士林中人,早已被朝廷和整个社会惯得无法无天。
何况,整个明朝对胥吏衙役,还都是持鄙夷厌恶态度的。
假如何瑾敢在这次群殴中还手,一旦伤了哪位秀才相公,便相当于挑衅整个大明士林阶级!读书人为了维护他们的面子地位,非夷灭了他九族泄恨不可!
可挨打还不能还手,那该怎么办?
当然是跑啊!
老话都说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何瑾算不上君子和好汉,但绝对是聪明人。
眼见这些读书人跟饿狼般扑将上来,他当即做好了脚底抹油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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