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还得有一个前提条件:火中火和它的前任契约者(火绳)之间的契约已经终止。
当初,初代人皇给出的承诺是会付出方家嫡系皇室的整条命脉之火、生命与死后的魂魄,来换取方家嫡系皇室使用凡人的灵魂火能的能力。考虑到他自己的魂魄也在承诺的代价范围内,所以人皇将契约的执行者定为了方家的每一代嫡系皇室。
——顺便还把方家皇室的命脉写定,绑在火中火的契约上。虽然这过程中会有许多无辜的皇室早夭、死难者,但也算是一种有远见的千秋万代行为吧。
也就是说,在方家继承人这个条件上,只要方家还有一个身为凡人(或修为低微)的、可继承皇位的、活着的后裔,这契约就可以继续维持。
——这是必要不充分条件。宁明昧在心里将其记下。
在契约不破除的情况下,宁明昧是没办法使用火中火的。如果宁明昧试图通过攻击的方式硬抢,火中火也会狂燃,使用它的燃料来对抗宁明昧。而偏偏火中火的燃料还是天下万民的性命。
——先不说打不打得过的问题。火是取得了,但天下的凡人也都死了,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宁明昧因此总结了一下,想要夺取火中火,首先得破除方家和火中火的契约,并在火熄灭之后,在其他人报价之前抢先给出足够让火中火动心的报价,从而获得火焰的使用权。而且想要点燃火中火,需要强烈的点火源。一个合格的点火源应该有挖掘潜力、牵涉足够多的因果,点火之人也要有足够坚定的决心、足够大的影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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