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会变得比以前都小心。他太聪明了,不会盲目地加快速度推进,想在八个月或甚至十八个月内逃出去。他一定一次只把通道挖宽一点点。那年他在除夕夜喝酒时,洞口可能有茶杯那么大,到了一九六八年庆祝生日时,洞口可能有碟子大小。等到一九六九年棒球季开打时,洞口可能已经挖得像托盘那么大了。
有一阵子,我猜想在他挖到通道之后,挖掘的速度应该快很多,因为他只要让敲下来的混凝土块直接从通道掉落就行,不必像以前一样把它敲碎后,再用我前面说过的瞒天过海之计,运出牢房丢掉。但由于他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相信他不敢这么做。他或许认为,混凝土掉落的声音会引起其他人怀疑。或是如果他当时正如我所猜想,已经晓得下面是污水管的话,他很可能会担心落下的混凝土块在他还未准备就绪以前,就把污水管打破,弄乱了监狱的排水系统,引起调查。不用多说,如此一来,就大难临头了。
但我猜想,无论如何,在尼克松第二个任期宣誓就任之前,安迪已经可以勉强挤进那个洞口了或是更早就可以这么做,安迪长得很瘦小。
为什么他那时候不走呢?
各位,到了这个地步,我的理智推理就不管用了,只能乱猜。其中一个可能性是,爬行之处塞满垃圾,他得先清干净,才出得去。但是那也不需要花这么久的时间。所以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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