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澍现在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的模样了,但还记得那份温馨的令他每每想起心里都有些酸酸的感情——
王,精灵王弗莱维特为了让初生的他走出回忆的深渊免于夭折,使他淡忘了那些身为人时强烈的感情。
兰澍很感激王的出手相救,没有王的帮助,他可能真的会在长久的思念回忆中消沉死去,可还是……好遗憾。好遗憾。
从餐馆出来,兰澍的情绪远没有进去时的开心,也因此没了花钱败家的兴致。
才挣了这么点钱,连找门路办身份证明的手续费都不够,你开心的太早了啊兰澍!
他在心里教训自己,路过一家书店时,进去补充了稿纸和墨水。
买完东西出来,兰澍又找到接下来的新目标。
那就是买一台电脑!
手写稿子对他来说不累,他有只很喜欢的羽毛笔,这只羽毛笔是出门游历前王送给他的礼物,也是个很珍贵的魔法道具。
魔法效果是提高使用者的专注度和完成度,不管使用在刻录魔法卷轴还是铭刻符文上的帮助都很大,但对于现在用它来写小说的兰澍来说,就是写字特别流畅丝滑,即便一口气写完三万字手都不累!
嗯,在想完小说的设定和大致情节后,投递出去的三万字是兰澍一个晚上写出来的,效率十分高,这也是他最初信心满满的原因——瞧他这逆天的创作速度,那些编辑们还不得直呼捡到宝了?!
用电脑打字可能反而会变慢,但谁说他买电脑是要用来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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