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奕臻被兰奕欢一肘子杵到了肋下,本想说什么,还是忍住了没说,默默地从袖子里面摸出一锭金元宝,递给了韩露。
没有兰奕欢的时候,兰奕臻出门从来不带钱,是个十分潇洒的太子殿下。
自从养了兰奕欢,他时不时要带着孩子出去玩,买花灯风车泥人糖葫芦,看见可怜的叫花子还得往要饭的破碗里扔几个子。
于是,操心老哥也就养成了随时带钱,随手掏钱,随处给钱的“三随”良好习惯,或者应该说,除了钱之外,兰奕欢需要的东西基本上都能从他的袖子里摸出来。
除非装不进去。
可兰奕臻把金子递过去,韩露却摇了摇头,说道:“我不要。你救了我和我爹一命,难道我们两个的命加起来还不如这银子值钱吗?公子想要,拿走就是。”
兰奕欢看她说的坚决,也就不再劝了,哈哈一笑,说道:“那行,那就多谢姑娘了。”
韩露说:“也谢谢你救了我和我爹的命。”
兰奕欢把簪子收起来,一拱手笑道:“客气!”
他这趟出去,特意在外面多逗留了一些日子,沿途跟三教九流的人谈天说地,学到了不少江湖规矩,毕竟以后就要离开宫廷过那样的日子了,所以要多多汲取,多多练习。
比如打抱不平,比如刚才那一拱手,都很是种江湖豪情的味道,他自觉不错。
于是兰奕欢保持着这种精气神,转过头来,颇有英雄气概地跟兰奕臻说:“二哥,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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