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默也是这么轻描淡写地笑着,告诉他,他妈妈患癌,他每个月都要打钱给他哥。
晚上他睡不着,程默拉他起来喝酒,俞良知道自己酒量不行,只敢小口小口的喝,程默则一瓶一瓶灌,反倒是先醉了。
他告诉俞良,他脑子笨,不是读书的料,于是读完初中就没读了,选择出去打工。
外卖,餐馆,酒吧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被坑过,被克扣过工资,但再苦再累他都咬牙忍下来了,每个月寄一半的钱回去给他哥读书。
但有一次他被酒吧的客人灌醉,晕乎乎逃出来给他爸打电话,他爸过来看见他衣不蔽体,大骂了他一通,骂他不干净不检点,没脸见他们,让他滚。
那时候他才十七,坐在胡同里哭了一宿。
后来他真的滚了,跟着所谓的朋友来了京城,依旧是在酒吧工作,朋友说老板是他舅舅,拍着胸脯保证都是正经生意。
程默信了,结果第一晚进去才知道是当鸭,他气得一脚踹飞那人,后来他逃跑的时候撞进沈柏川怀里,是沈柏川摆平了这件事。
他当晚就辞职了,找了家面馆工作。
没想到又碰见了沈柏川,他笑着说:“好久不见。”
他接连关顾了一星期,因为脸长得好看,连老板娘都注意到了他,忍不住八卦。
程默将面递给他,低声问:“你干什么?”
沈柏川笑眯眯地说:“我在追你呀。”
他没同意,他知道这些公子哥说的爱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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