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案终于结束,对于结果,黎汤是极度不满意的。
他的骨子里是个大男人主义者,认为就算王大郞几次三番差点将刘氏打死,就算他给刘氏带来的伤害比刘氏带给他的大,那也不是刘氏应该反抗的理由,更不用说她还抱着杀夫的念头反抗了。
男人为天,女人为地,天上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是应该的,大地就该沉默地接受。
女人缘何能反抗男人?不管男人给什么,都应该受着。
结果皇帝竟然判刘氏无罪!
那毛都没长齐的国公世子杨清泉居然号召一群人,说要修改大康朝的婚姻律法,说要尽量公平一点。
真是岂有此理!
男人占优势不是应该的么?难不成杨世子其实是个女人,才会总想着为女人说话?
黎汤越想越生气,手里的狼毫差点直接捏断。
“臣这是为了我朝的人口着想,不管男人、女人,都是皇上的子民,国法大于家法,女人能生育下一代,国家的财富归根到底是人创造出来的,人多财富就多,人若是死了、少了,国家的财富就少了,损失的可是朝廷,是皇上!”
“男人卖的不是妻女,而是国家的财富啊!”
杨清泉在朝堂上振振有词,表示不管男人女人都是皇帝的子民,皇帝的财富,被人私卖了或打死了,亏损的也是皇帝。
位上的皇帝一脸赞赏之色,外甥说的没错,管你是谁的妻子、谁的儿女,都是给他干活的子民,哪能轻易卖了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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