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在桃县多年,早已融入了进去。
甚至他的妻子都是北疆人。
他开了一个卖碗的铺子。
民以食为天,你总不能用泥巴来盛饭吧?
至于什么木碗,那成本比瓷碗贵了不知多少。
午时前,陈寿回了一趟家。
“夫君!”
妻子郝氏正在做饭,百忙中出来笑道:“有你爱吃的羊蹄子,炖了许久,烂烂的都脱骨了。”
“好!”
陈寿很是欢喜。
“阿耶!”
陈寿有一子一女,长子九岁,女儿十三岁。
女儿出落的越发的亭亭玉立了,儿子看着却顽劣。
“大郎功课如何?”
陈寿问道。
“好着呢!”
儿子的功课是陈寿自行教授的,闻言板着脸,“背!”
儿子抬头背书,自信满满。
“还行,不过不可得意,不可贪玩!”陈寿看着女儿,目光温柔了许多,“琴儿没事也出门转转。”
“我在家陪阿娘!”女儿像她母亲,温和。
“也不知谁有福气娶了琴儿!”
陈寿笑吟吟的。
“吃饭了!”
妻子出来,两个孩子进去帮忙端饭菜。
一家子其乐融融的吃了午饭,陈寿宣布,“等天暖和些,咱们一家就出游。”
儿子欢呼,女儿也抿嘴笑。
妻子轻声道:“生意要紧。”
陈寿摆摆手,“哪有挣得完的钱,这一年到头你也辛苦了。”
“说什么呢!”妻子笑了。
吃完午饭,陈寿打个哈欠,“没事在家就打个盹,老夫去店里。”
他得换伙计歇息一下,那句话咋说的……你把伙计当牛马使唤没问题,只要给钱。若是能顺带给些尊重,伙计能把生意当做是自己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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