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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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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笔若是往外卖,也得一百多两银子,但燕国公送女儿,自然不是让她往外卖的。

燕明荞按燕国公的意思把雕花匣子打开,狼毫笔就静静躺在里面。

燕明荞仰头看着燕国公,眨眨眼又快速把匣子合上放回桌上,“女儿有笔用,父亲前阵子才送了女儿文房四宝。”

燕明荞没什么玉饰,唯一一个是小娘留给她的,是个平安扣。

玉比金贵金比银贵,太珍贵的她不敢要。

喜欢吗,自然喜欢,可是……

沈氏笑着道:“你父亲为你选的,你就收下。笔杆比别的重些,现在用不习惯就以后用。”

燕国公也道:“拿着吧。”

倒也不在意值多少钱,在燕国公心里,燕明荞是配得上这支笔的。

燕明荞脸上笑意藏都藏不住,“谢过父亲!”

燕国公摸了摸她的花苞头,“吃饭罢。”

送东西的人看见收东西的人欢喜,也会觉得欢喜。

桌上几乎都是燕明荞爱吃的,沈氏已经习惯在燕明荞吃饭的时候照顾她了,也知道燕明荞喜欢什么。

爱吃甜的,酸的不喜欢,但糖醋味的爱吃。

辣的喜欢,可是吃过之后会一直咳,只能吃一点点。

晚饭有龙井虾球、冬瓜瘦肉羹、甜口的拔丝红薯、两道辣口的菜,以及一个比较清淡的白灼菜心,虽看着清淡,但是煮菜的汤是厨娘吊的高汤。

沈氏道:“公爷尝尝菜心,是荞儿摘回来的。”

虽然都是菜,可亲手摘的和庄子送来的肯定不一样,尤其像燕国公沈氏这种不缺银子的,更喜欢这方面的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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