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罗正在默写论语,眼看李珏凑过来瞄几眼,顿时有些不屑。
他虽然年少成名,但是成名太早,也就有些目中无人。
严格来说,就是情商低。
一脸不屑,“你一个刽子手,大字不识一个,估计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你晓得本官所写的论语?”
李珏笑了,道:“大人还真是说笑了,我并非苦哈哈才干刽子手,而是家道中落才来此谋生的。”
“也就是说,我家里以前还可以,往上数六代,我家也是个大地主呢。而且,我小时候也读过几年书,认识几个字。”
甘罗闻言一笑,道:“原来读过书,那你可识得论语?”
李珏道:“以前不识,现在识得了。”
甘罗得意一笑,道:“那你可知道,论语在当今的影响,有多么重要么?”
他拍了拍心口,道:“常读论语,能养浩然气。”
李珏道:“大人说啥就是啥。”
不与傻逼论长短。
甘罗见李珏如此前倨后恭,满是不屑,也不屑于跟他多说。
却见到李珏吃着东西的时候,却看他写东西,时而笑了笑,让他很是不爽。
“你笑什么,莫非觉得本官写的不好看?”甘罗怒了。
李珏笑道:“大人误会了,在下只是觉得,大人写的字,非常漂亮,龙飞凤舞的。”
甘罗在五年前开始了解毛笔的时候,就爱不释手,多年来勤学苦练,已经有了一手漂亮的字。
在整个大秦都鲜少有人把字写的如同他这般飘逸,这也是他引以为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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