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局录完口供,我松了口气。
那个胖子没死,只是头部受伤,被送去医院包扎了。
不出所料,我的口供跟胖子那帮人的陈述不一样。
那群人说我突然发狂打伤胖子,而我说的是胖子摸我的脸,想占我便宜,我出于防卫才打伤他的。
为了证明我没撒谎,我提出请警察验我脸上的伤和调取走廊监控的视频。
还好这里的警察很公正,他们一步步做得很仔细,而不是草草了事,我不自觉地为自己的好运气松了口气。
事情弄得差不多的时候,被我打伤的胖子脑袋裹着厚重的纱布,在几个人的搀扶下气势汹汹地走进了警察局。
一看到我,胖子就愤怒得红了眼。
“你这个臭丫头,竟敢打我!活得不耐烦了吗?”
胖子怒吼着,朝身旁的人瞥了一眼。
那几个健壮的男人立马就要朝我走过来,我身后的警察赶紧上前拦住。
“这里是警局,你吼什么!”
“警察局又怎样?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一根手指头就可以弄死你们!这臭丫头把老子打成这样,还不快送她坐牢。”胖子怒气冲冲地朝挡在我面前的两个警察咆哮。
我站在后面翻白眼。
这胖子还真当自己是皇帝老子了。
根据刑法,正当防卫,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时,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胖子现在有力气在那儿号,受的伤应该不算重吧,那么我的防卫就没有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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