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天过去,即墨渐渐习惯目前的生活。
比起民生便利的新时代,样样费时费力没效率、事必躬亲的古代,对于穿过去的即墨简直就是苦刑。幸好他是个贴身小廝兼书僮,不用做太困难的工作。
一开始不适应是必定的,但人类的生存本能很强,即墨边做边学,对于肉体主人「阿福」的认识,也透过和李大丁的对话探知不少。
思绪回到他穿越来的第一天,让李勤攸带回院落净身取暖的时候。
脱光了衣服,才从一连番事件的轰炸醒觉,首先感到异样的是他的视界,身高一百七十二的视线不该这么低。望进木桶中的热水,模模糊糊映照在上的并非熟识二十年的面孔,而是一张稚嫩小脸。
圆圆的脸,有点塌的小鼻子,浓眉粗短,底下镶了两颗黑亮圆眼。举起双手,十指往掌心收缩,不是小麦色的成年人长指,而是肥肥短指。
初步预估,这身体的主人大概十二、十三岁吧,后来从李大丁口中得知,他已经十五岁了。
十五岁还小蒜苗样,连根毛都没长,发育也太不良!
每每洗澡前脱光衣服,看着一丝不苟的自己,即墨很是唾弃小孩身材。
照理说,奴僕了不起能在过年洗上一次澡,但在得到李勤攸的应允,使用少爷用过的温水净身后,他也能天天洗个乾净。否则一身汗臭溼黏,习惯净爽的即墨哪受得了!
奇的是,除了第一天沐浴,后来李勤攸没再让他侍奉在侧,只让他站在屏风外候着穿衣而已。主子没说原因,他也不敢问,此乃悬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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