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他所谓「我俩第一次认识的从前」,我一有藉口便抱住他,只为了说一句我太喜欢你。现在想想,那个年代真是美好,男人和男人动不动就牵手拥抱:久别重逢,抱;说狗屁心事之前,抱;说完了抱,醉酒了抱,看灯赏花是拉着手去,勾着臂弯回家,回我们的家,那一方我已叫不出名字的院落,各自回屋之前若是心有所感,又再把他唤回头抱上一抱。那时我对他胸肌质感的熟悉程度,恐怕还甚于今日。
当然了,他全当那些表白是玩笑,所有朋友同僚都当是玩笑,连我自己,也不当真。
一件事,世上若只有你一人当真,那也就是幻象了,不是么?
这道理用于今生眼下的纠结,也说得通。谁会认真看待我俩的关係?对不起,地球上只有曾兆文一个,除非曾兆文能找到火星人来支援,否则还是识相一点淡出画面罢啦。淡出之前,让我再耍一回赖,从闹市强吻开始,我已经在为这场面铺陈,如果这样可以使他记得有个不可理喻的傢伙爱过他,那也值。
(我说了爱吗?我说了么?)
唐家祥不发一言,等我自己静下来。我像上次一样伸手去抢他的香菸,他却把菸头扔到地下踩熄。
我说:「你又说分手两週年纪念日便决定不等她,又说等了她四年?」
「对,因为直至她回来找我,我才发现,我没有停止等过她,只是我自己不去面对而已。好像心里有个地方空了四年,被她一句话就补起来。」唐家祥握着我的手,述说他等待另一个人的故事,声音越来越是悠远。「她和我喝酒叙旧的那一晚,我坐在她对面,看着她发型和从前不一样,短短的……从前她只穿女士西装,现在懂穿洋装了,好有女人味。我却觉得……似乎我和她都没变过。四年前那种痛,又变得好真实。我都搞不懂,难道那种痛没停止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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