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他喝了一口咖啡,继续在电脑前打字。
他是一个作家,在大学的时候就会写些文章,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也仍是时不时会写些东西。
工作了一两年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兴趣果然还是在写作之上,便辞掉了工作,专心在家写作。
他开始会写些长篇小说,不是时下流行的年轻人的消遣读物,而是更偏重于剧情和理论架构的硬科幻类型小说,当然也会有一些现实向的。小说意外地很受欢迎,出版的书也卖的很好,他的收入因此也不少。
由于长期宅在家里,所以他的皮肤很白,加上本就生的一副清秀的面庞,使他整个人看上去安静文弱。
在他察觉到对男人的情感的时候,也是他的第一篇长篇小说要完结的时候,他当时真的震惊不小。
他从没想到自己可能是同性恋,因为他在上学的时候也交过几个女朋友。只不过同性恋就算了,只是没想到他爱上的居然是他自己写的小说中的男主。
这困扰了他很久,他一开始百分百肯定这只是错觉,毕竟写小说肯定要把注意力都放在男主身上。但是他的脑海里印刻着男主的一举一动,每每想到他,内心就会生出很可爱的感觉。
他觉得自己有些不正常了,他甚至停笔了好些时候来制止自己抽了风的大脑。
只是思念却挡不住,他想男主了。
于是,他坐在电脑前,继续用文字去塑造他的男主,同时作为旁观者去看他的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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