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年级的我开始修习商学课程,白白则选择医科,我很讶异,「你超不会照顾自己的还当什么医生,你能医别人吗?」
他听了我这么说后白了我一眼,不过这小子的语文科目不怎么样,数理化学倒是满强的,所以他的选择也许是对的,至少顺应了他的天份。白白在这一年变得很用功,他经常待在图书馆,「你的第一志愿是牛津还剑桥?」我取笑他。又换得他的白眼一枚,他没有回答我,但我想是牛津,他打算和蓝斯一样。
对于感情,白白也许比我还成熟。
我的成绩一向都是位于全年级前百分之十,升学问题并没有带给我太多的的烦脑,我不是努力派的学生,能保持这样的成绩大概要归功于父母遗传给我的好脑袋,以及丁从小给我建立良好的读书方法与习惯。从前在家时丁让我每天固定时间预习和复习,而且必须保持专心,稍有分神就拿尺子抽屁股,一开始他盯得很紧,我因为太过在意他而紧张得不断走神,他的观察力也很惊人,马上就能抓出我到底是在发呆还是在念书,他从没诬赖过我,我的屁股总是挨尺子挨的心服口服。一段时间后我渐渐抓到了念书的诀窍,只要一打开课本就认真投入,旁边的人说什么都听不进去,读书也变得事半功倍,然后丁就不再紧迫盯人了。
c年级的我认真的投入社团,身为橄榄球队的队长,我要负责球队很多事务,后来联赛开打,我更是整颗心都放在训练球队上,去年我们差一点就能到手的冠军奖杯,我渴望能在今年带领球队将荣耀拿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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