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烈阳高照,把花岗岩的地面晒得滚烫,从雷默斯身上滚落下来的汗水,滴落的了滚烫的花岗岩地面上,眨眼就被蒸发得干净。
雷默斯都忘了自己已经来到这个广场是第几天,而他每天来,就是在重复着一件事——摧毁自己的自尊,拼命地想要引起从广场上走过的那些沉默强者的注意。
“谁能帮我摧毁祖星的黑暗之塔,我雷默斯愿意成为他最忠实的奴隶,永远不背叛,无论让我做什么,哪怕要让我奉献上自己血肉灵魂我也愿意……”雷默斯嘶声力竭的在广场上怒吼着,像一个疯子,他拿出一把匕首,就用匕首在自己伤痕累累的胸膛上,刻下一道血淋淋的划痕,他想要用这种自残的方式表明自己的决心,也想要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广场上人来人往,一些人只是朝着他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就冷漠的走开,没有谁有兴趣过来盘问一句。倒是在雷默斯身边那些展示着自己才艺和姿色的妖娆女子,会让人多打量几眼。
之前雷默斯在这里,想要让自己当狗来吸引别人的注意,但他发现,这个效果不太好,因为有一次,真有一个牵着狗的男人来到了他的身边,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对他说,你连我的狗都打不过,却想要让我去为你对抗主宰魔神,你在想什么呢,是你疯了,还是当所有的神尊强者都是白痴。
雷默斯发现,自己真的打不过那个人的狗,那个人的狗是被人饲养的异种地狱犬,体型比狮子还大,而且动如闪电,天生自带火焰属性,身上的气息,明显比他还强。从那天之后,雷默斯就没有再扮狗,他拿出匕首,在自己赤|裸敞开的胸膛上留下伤痕,如果有人愿意,他甚至可以剖开自己的胸膛,让人看看他滚烫跳动的心脏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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