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中学的时候,郑能谅是一头骆驼。
首先发现这个秘密的人是生物老师,他长着一只比老鹰还标准的鹰钩鼻,连眼睛都像是从老鹰身上移植过来的,一眼就能看得学生们不寒而栗。他脾气很好,至少对郑能谅特别客气,因为其他学生在他的口语中都是“蠢猪”“傻鸟”“笨驴”之类的低级动物,远不及郑能谅的“骆驼”这么高贵大方、亲切含蓄。
郑能谅一直觉得生物老师赋予每个学生动物代号之举寓意深刻,用心良苦:一、出于对所教专业的满腔热爱,从心里到眼里都只有动物,乃至情不自禁脱口而出;二、学生太多,担心认错人,不得不借用一些浅显易懂的专业术语以便区分;三、为了帮助学生们更好地认识各种动物,用这种方式让大家身临其境地体会一番当动物的感觉。
多年后,郑能谅重回母校,希望能当面求证这些推测,可生物老师早已经从商去了,剩下他独自伫立校园一角,注视着熟悉的景物和陌生的人流,搜寻着自己当年的身影。
时钟飞速倒转,停驻于那个秋日的午后。郑能谅依然站在原地,操场上人声鼎沸。运动会总是与他无关的,因为他对大多数比赛项目都有偏见。他不喜欢跑步,绕着草坪兜几圈最后还是回到原地,吃饱撑的;不喜欢跳高,跳得越高摔得越疼,简直自虐;不喜欢游泳,天知道别的选手会不会偷偷尿在池子里,想想都脏;不喜欢篮球,冲来撞去的太危险,对抗竞争的风格也与他谦让随和的性格格格不入,后来好不容易在同学们的怂恿下玩了一次,还摔出个脑震荡——可见他的偏见不是毫无道理,也可能是冥冥中篮球运动对其偏见的报复;他对标枪没有偏见,可是观众那么多,他不知道会扔到谁的头上;他喜欢吃叫花鸡,非常喜欢,可惜它不是运动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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