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天热,曹延轩不爱泡澡,洗一洗便出来了,今天却在热水中待了很久。他一度想说些什么,却没说出口,任由她按摩肩膀和颈窝。
片刻之后熄了灯,纪慕云半点睡意都没有,不愿吵他,侧身在枕头上挑着最舒服的姿势;他像是也睡不着,连着翻了两个身,过了许久,忽然在黑暗中开口“以前在家里,也放河灯吧?”
这话一说,紧张和尴尬的气氛散了许多,纪慕云无声松了口气。“也放的,怕人多走丢了,在家里吃过饭,就出来了。”
她讲了讲近几年的中元节,不提“走得脚疼”的话题,挑着高兴的事情:“去年做过河灯,结果在家里都浮不起来,只好去铺子里买。”
他嗯一声,没做声。
纪慕云的声音带着怀念,“回去的路上遇到豆腐涝和藕粉,还有糖糕,我吃了,结果肚子疼。”
曹延轩笑起来,摸摸她头顶,又去摸她肚子,“今天吃的好不好?”
“桂鱼比买回来的好吃。”她咂咂嘴巴,“虾仁没有我们府里做得好,黄鱼烧得很够火候。”
黑暗之中看不见他的脸色,声音听起来温柔多了,“若是喜欢,日后带你再去。”
难不成,六叔经常带杨姨娘出门?希望太大,失望起来会更难过,她笑着应了。
曹延轩伸展一下身体,又说“六叔是上一辈最小的叔叔,诙谐洒脱,和我们这一辈情分甚佳。”
之后他闲闲诉说,六叔曹瑾其实是近支堂叔,幼有慧名,得遇名师,一路顺风顺水,二十一岁便高中,被皇帝钦点为探花。之后曹瑾入了翰林院,外放做官,原本前程似锦,在太原任知府的时候遇到贪婪粗鄙的上峰。曹瑾是世家子弟,心气极高,不愿阿谀奉承,更不愿同流合污,奋而挂冠归乡,回到金陵,在曹家族学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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