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来接新娘子,伴郎理所当然是张说。钟笔打开门看到他的刹那,眼里再无其他人。张说穿一身白色西服,头发往后梳,笑的时候有些羞涩,看着她的眼睛比北极星还明亮,是她从来不曾见过的样子,有点儿像《花样年华》里的梁朝伟,可是比他年轻,比他英俊,比他更让人心动。
她爱的这个男人,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英俊。
直到众人发出善意的笑声,她这才惊觉自己竟然发起花痴来,又气又恼,拦他们不让进,故意为难说:“新郎请讲一个笑话,要把所有人都逗笑了才行。”
魏建平从未讲过笑话,只得硬着头皮说:“两只番茄在路上走啊走,突然一辆车子冲了过来,把其中一只轧碎了,另外一只哈哈大笑……”笑话还未讲完,就被打断了——
“番茄酱!谁不知道啊,都老掉牙了,换一个,换一个。”
后面一个虎背熊腰的哥们儿站出来,龇牙咧嘴地说了一个,结结巴巴,不知所云,一点儿都不好笑,反倒是大家被他抓耳挠腮的窘态逗得哈哈大笑。钟笔在空中用力划了个叉,“这么喜庆的日子讲冷笑话,打回去。”
原来大部分男人都没有幽默细胞,而不是只有张说呆头呆脑,不解风情。男人应该让女人笑,而不是哭,就是哭,那也是喜极而泣。
张说恼了,“你这么为难新郎,里面的新娘子可是会心疼的哦。”钟笔充耳不闻,冲他做了恶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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