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五点三刻。
冬季总是弥漫在孟加拉的薄雾还未完全散去,大顺军左翼纵队的侦骑已经和那些穆思林轻骑短暂地交火了。
大顺的侦骑一般都是七人一个小队,他们的制式装备,是一支海军款的短管燧发枪、一支燧发短枪,一支长矛、以及一支骑兵刀。
这些侦骑一般都是良家子组成,因为这需要一定的自小培养的马术。
和那些正规的农民出身、拉上战马训练两三年的正规列阵骑兵不同,侦骑需要很好的马术。
当侦骑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抢到很多战利品。
一般来说,对面的侦骑身上的东西不少。尤其是穆思林骑兵。
比如此时大顺的这支侦骑小队发现的对面的孟加拉轻骑。
一支塔瓦弯刀,可以卖一笔钱;一件可能破损的羊毛和绸布编织的紧身“奇希利卡多”布甲,也能卖一笔钱;身上的金银首饰、会镶嵌一些银装饰的蒙古款式的脚尖勾起可以勾住马镫的靴子……或者身上抢到的女人纱巾,等等,都可以卖钱。
这支侦骑小队在南洋服役许久,对于这些穆斯林小地主或者小贵族身上的装饰,非常了解。所以他们比较乐于砍人,运气好有时候再拽个耳环、摸个戒指什么的,只要没死,吃喝嫖赌一年的钱就出来了。
侦骑小队的队长看着对面淡淡薄雾里冒头的六个骑兵,将嘴里嚼着的烟吐出来,露出来了亮闪闪的两颗金牙。那是他在南洋的战利品,从死人嘴里拔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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