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开始,审判长高毅首先传被告人薛波到庭。
曲衷最后一次见薛波还是一个月之前,去C区看守所会见那次。当武警押着他走到被告人席位上时,她看到薛波面容憔悴,身板又瘦削了几分。估计是看到起诉书副本上指控的罪名和公安起诉意见书上建议的罪名一字不差,顿觉心如死灰,觉得今天这庭审不过也就是走个过场,自己组织卖淫的罪名恐怕早已坐实。
曲衷深呼吸一下,坐直了身体,告诉自己不要被他的情绪影响。薛波的眼里可以黯淡无光,她不行。因为她是他的辩护人,有句话叫做律师是当事人的喉舌,言当事人未能言之事,刑事辩护尤甚。如果不幸卷入一场刑事案件,是如踏入一条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巷。那么辩护人要做的,就是在沿途点灯,帮被告人从看不见希望里筛出一点希望。
薛波手上的手铐被解除,高毅开始确认他身份,身份证号、出身年月、最高学历、犯罪前科等等,都是起诉书上写明的内容,薛波一一作答,并无异议。
在介绍完三位审判人员以及出庭支持公诉的翟昰之后,高毅开始走庭审前的最后一个程序——回避。
他首先询问薛波:“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薛波摇头,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决然:“不申请回避。”
高毅转而问辩护席上的曲衷:“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很少会出现到了庭上还申请回避的情形,可曲衷这时却在脑子里快速过了一遍回避的法定事由,她记得其中有这么一条,如果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违反规定会见委托人,那么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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