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去爱一个人。
张宙始觉得,他将更爱自己的作品。
——为了应证这点,就从所谓「朋友」谈起吧。
他在永岁国民小学一年十二班认识a。留着平头的a瘦瘦小小,家里开租书店,所以常带要回收的漫画来学校卖给同学,张宙始头一次接触到漫画,是a带来的盗版《小叮噹》。他花光了午餐钱,将a带来的漫画全买下来。
父亲得知后痛打他一顿。后来升上二年级,a搬家了,那间租书店也变成一间土魠鱼羹小吃店。
他花了一整年的时间,从那些盗版漫画书中学习分镜与图画的风格,最终说服了家人他的兴趣并不是钢琴或者篮球,而是画画。
然后,某天父亲问他那a搬走会不会寂寞,张宙始回答:
「他说《小叮噹》的故事很蠢,所以我讨厌他,他搬走我无所谓。」
接下来,他在乐知国民中学七年一班认识了图书股长b。b带着眼镜,总是驮着背,某次美术课,张宙始与b的插图被老师称讚相当有创意。后来有一天,b问他要不要一起来画漫画。他们完成了《殭尸之城:曙光的战争》大概??百分之一的进度,毕竟是史诗传奇。
班上同学传阅他们的漫画,称讚张宙始与b一定能成为很厉害的双人拍档。
后来b被他的父亲痛骂,因为基测没有要考漫画。
他顺势和对方绝交,如果就因为这样的原因而不继续画,那b终究不适合漫画吧。而且对方画的背景实在有点丑,不如他自己来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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