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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来伴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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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天生是半个植物学家,明蕙教他认地里的野菜野草野花,告诉他什么能吃,什么能做药,什么只适合观赏,他有一次划破了手,明蕙摘了地边的野草捣碎了给他敷上,告诉他不久就会好。当时十六岁的明蕙很自豪,仿佛所有的野菜野草野花都是她自己的。她很虔诚地对林宁山说,麦子很好,但种麦子很费事,而这些是恩赐,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得到。

明蕙会偷着用指甲花染指甲,怕别人看见,她只染脚指甲,干活儿的时候她光着大脚丫,看着她干活儿,一点点胭脂红在黄土地里跳动。

在没有实现农业机器化的时代,农活被视作一种苦役,劳动的喜悦只出现在士大夫的诗里,诗里写得再清贫,诗人也不用种地维生。真正顶着烈日在地里刨食的农人是很难感到喜悦的,他初到乡下,靠挣地的工分维生,更觉得苦。但在明蕙身上,他发现劳动也自有它的一种美感。他有一次在西班牙乡间看跳舞,完全是即兴的,没有编排,也少了程式化。他因此想起了明蕙,明蕙干活儿时有一种节奏感,她长手长脚,插秧拔草都那么舒展,透着一股欢快劲儿和劳动本身的尊严。有些时候,他会发现她停下来,在太阳底下慢慢抬起脚尖,看上去仿佛在欣赏她自己的大脚,她倏地又放下去,继续干活儿。可惜他们乡下没有跳舞的传统,否则明蕙也能编出一场大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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