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年的时候我们才刚确认恋爱关系,知青点突然下来两个工农兵大学名额,她和另一个男知青去了,名额一下来就跟我说了分手。我啥都没有,还是半个瘸子,哪比得上人大学生啊。”
姚顺六自嘲笑了笑,逗了逗儿子,目光看向灶房正忙活做菜的妻子,知足道:“别说人大学生了,我这样一穷二白,还有残缺的,放村里都不好找对象,也就秀兰,不知道眼神不好使还是咋的,居然能看上我。”
“姚大哥,你别看低自己。”刘美云反而觉得江秀兰眼光有点毒。
姚顺六连给人看房子这么短时间,都能找到门路倒腾起猪肉生意,这脑子是注定不会在田里刨食一辈子的啊。
“我看秀兰姐人挺实在,眼光也不差。”这年头,知道丈夫投机倒把,不仅不害怕,还无条件支持帮着一块儿干的妻子,也少见。
刘美云倒是挺喜欢江秀兰这种胆大的性子。
吃了饭,刘美云趁夫妻俩不注意,往小孩儿衣服里塞了个小红包,筒子骨和猪肉也没要,直接就走了。
看着下乡好几年的姚顺六,从结婚到生子,刘美云只觉得时间仿佛一眨眼就过去了。
距离高考也就只有两年,等过了77年,一切就跟开了加速器似的往前奔走追赶,刘美云安稳生活了几年,可真当时代浪潮要袭来的时候,她也不想再当浅滩上的咸鱼,只想踏浪而上,借着老天爷给的先机,当一回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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